张新年律师
26-06-01 13:28 微博认证:律师

不予受理决定书(仅供律协参考)

关于对内黄县人民法院内法建〔2026〕2号司法建议书的决定

经审查:

1. 该文书格式不规范、文字错误严重、要素缺失,不具备合法有效司法建议的形式要件;

2. 事实认定错误,将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申请回避权、庭审监督权歪曲为违规行为;

3. 法律适用错误,违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

4. 目的不当、程序违法,属于滥用司法权打压辩护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司法建议书不予受理,不作处理,并将本案纳入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异常台账,层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