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暮皎兮
26-06-01 14:39 微博认证:音乐博主 超话创作官(丁禹兮超话)

觉得还是需要说清楚一些事情,更是内娱常识:
公司和艺人属于合作关系,公司是艺人的合作方,两边也只是合作关系。两者的合作利益优先,公司永远会优先考虑整体的效益和集体利益。
甚至艺人和公司都无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多时候只有艺人自己承担后果。

一定要记住:公司行为,永远代表不了艺人本人的态度。只有把二者分开看,才是对他最公平的保护。

现在有的亲人/家人都未必和自己一条心,就别指望一个公司能对艺人有多少真心了,说到底全是利益罢了。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