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窗
26-06-01 14:45 微博认证:南风窗官方微博

#女子称被迫成婚逃离被判重婚#【一桩重婚罪调查:被迫成婚,逃离后“获罪”】#被迫成婚逃离后获重婚罪女子发声#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苟某菊说,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黄某来也清楚地知道,他与苟某菊的婚姻已无法“再来”。“他们要给我35万元损失费,一分都不能少!否则,他们就要去坐牢。”黄某来语句坚定,不容置疑。他们本是夫妻关系,缘何走到这一步?这得从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今年3月26日出具的一份判决书说起,这份(2025)湘1321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中,双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苟某菊已有配偶,仍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该院判决:被告人苟某菊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此判决不服,苟某菊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是:她嫁给黄某来并不是自愿的,和黄某来结婚登记也不是自愿的。此外,她只是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罪。

“我当时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和黄某来相差18岁,此前也不认识他!”苟某菊说,父亲和舅舅离开湖南前,曾让她跟着黄某来“找活路”,“他会带你去找工作、谋生活”父亲对她说,“过段时间我来接你”。但父亲的承诺一直没兑现。后来,黄某来在一天深夜里,突然抱着苟某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苟某菊这才察觉自身处境的异样,自己的人生也因此被强行推入成人阶段。

“我挣扎过,我反抗过,但我又无能为力。”苟某菊告诉红星新闻,“我身高不足1.45米,当时体重也就60斤。加上,父亲等至亲都抛弃了我,我能怎么办?只好每日每夜独自流泪。”

黄某来并不认可苟某菊对他的控诉。“他爸爸和舅舅明确把她嫁给我,苟某菊也是愿意的。”今年5月27日下午,黄某来告诉红星新闻,“我当时还不愿意娶她呢,因为她个子矮了点。”

2012年,苟某菊也步入20岁,也到了符合法定可领取结婚证的年纪。为孩子上学的问题,苟某菊说,她这才同意和黄某来登记领取结婚证,但“不是自愿的”。

自2020年9月再次逃离后,苟某菊就没再和黄某来在一起。其间,她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时,认识双峰县的向某泽并与他谈恋爱。“和他在一起,我才感受到恋爱的滋味,也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苟某菊说,向某泽以及他母亲都对她都很好。也因害怕失去向某泽,她没有告诉他关于自己已婚的消息。

2025年7月11日,苟某菊向双峰县公安局控诉称,黄某来涉嫌强奸罪、拐卖妇女罪。2025年9月28日,双峰县公安局就此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我局审查认为,黄某来的行为不构成拐卖妇女罪,该案证据不能证实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发生,且案发时间为2008年,已过追诉时效,不符合立案条件。”

目前,向某泽涉重婚罪二审已开庭审理,但判决尚未作出。另据红星新闻获悉,苟某菊涉重婚罪一案的二审也将于近期开庭审理。(红星新闻)http://t.cn/AXXAJZ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