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6月3日起梓潼进入“禁噪期”】[话筒][话筒][话筒]#中考##高考#
日前,梓潼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6月3日至6月14日高考、中考期间我县将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通告》指出,我县2026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为6月3日至14日。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在县城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禁止午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0:00-次日8:00)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他产生噪声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
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夜间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歌舞等娱乐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通告》要求,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遵守城区禁鸣规定。
《通告》明确指出,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10日)、中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梓潼中学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运行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通告》特别强调,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将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违反禁噪规定的,广大市民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公安机关(投诉电话110),负责道路交通、社会生活等方面噪声监管整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电话0816-8213083),负责商业经营、使用高音喇叭、建筑施工等方面噪声监管整治;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电话0816-6177974),负责工业企业方面噪声监管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