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6-01 16:57 微博认证:娱乐法律师 法律博主

这一车都劣迹了吗?#一车安全带全是P上去的#

哈哈,倒也不至于这么上纲上线。

但从纯粹的法理逻辑推演,这事儿真的“有点悬”。

因为它确确实实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而且很多地方,后排不系安全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p安全带的行为,我觉得最要命的是体现了制作方的糊弄心态,真是不懂法啊。

综艺的车通常不是嘉宾自己的,是节目组调度的工作车队。

制作方作为活动组织者和车辆调度方,对参演人员在录制期间的出行安全负有安排和管理义务。

安排人上车、安排车开出去拍任务,就得确保基本安全规范被执行,这是组织责任。

但我觉得本案中,最值得分析的是所谓的“造假播出”。

不系安全带,是交通违法。

但节目组选择用后期P图伪造安全带、然后把这版画面作为正式播出版播出。

这一步,把事情从"路上的一次违规"变成了"面向公众的有组织的虚假呈现"。

这才是最糟糕的“普法”,我做这么多普法,都白做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广电总局对综艺节目的内容管理,虽然不是直接管交通执法,但有明确的安全导向要求,节目不得展示/美化违法违规行为。

比如,《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里,对"展示违反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明确禁止要求的。

节目组知道画面里没系带会过不了审或引发舆情,所以P一条假的上去冒充合规画面再播出,这等于在对审查体系撒谎,也在对观众进行双重欺诈。

更可怕的是它的社会示范效应。

综艺的核心受众是未成年人,当节目作为商业传播品,呈现出这种“看起来系了,实际没系”的视觉骗局时,它在潜移默化中传递了一个极其危险的法理悖论:

“规则只是用来表演的,违法只要P得好,就可以假装没发生。”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