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历史
26-06-01 19:39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纪录片博主

在古代一个举人在县里能有多大能量?

在语文课本里,只写到范进中举发疯便戛然而止,很少有人细说中举之后的真实境遇。

范进刚一中举,乡绅张静斋立刻送来五十两白银,附赠三进宅院;乡邻争相馈赠田产、铺面、仆役丫鬟。

短短两三个月,贫寒半生的范进一跃迈入地方上层。往日动辄辱骂他的胡屠户,满口改称贤婿老爷,极尽恭维。

中举不久范进母丧,依规丁忧三年。这三年不必农耕营商,仅凭士绅圈层的人情走动、地方乡宦的礼节接济,日子富足无忧。随同张乡绅拜谒各地知县,一番往来便可获得不菲馈赠。守孝期满赴京会试,一路官至山东学道,最终位列正三品通政使,跻身朝廷高官。

乾隆年间,全国有50多万秀才,每届乡试只录取1200多名举人,录取率不足0.24%,也就是说,400多个秀才里才能出一个举人,而且这还是全国平均水平。

不少人觉得这段描写太过夸张,实际上《儒林外史》映照的明清社会现实,并无夸大。中举,便是古代平民阶层真正意义上的阶层跃迁,朝为田舍郎,暮登地方上人。

举人是省级乡试录取者,别称孝廉,考取难度远超如今高考与公考。明清乡试三年一考,乾隆时期全国常年在册秀才五十余万人,均为几十年累积的存量读书人,每届乡试全国录取举人一千二百余人。

若单看当期赴考秀才,每届录取率大致在百分之二三;文风鼎盛的江浙、竞争激烈的山东,一省上万秀才赴考,仅录取数十人,百里挑一已是常态。

一县数十万人口,往往数十年才寥寥数名举人,稀缺性直接决定了其社会地位。举人地位超然,根源在于朝廷赋予的四项法定身份特权。

第一是免役权。古代徭役是百姓最沉重的负担,修河筑城常常耽误生计甚至殒命,举人一户可免除徭役,直接避开底层最大生存压力。清代中后期摊丁入亩,徭役逐步消亡,此项特权作用才有所减弱。

第二是有限免税权。朝廷规定举人本人名下少量田亩可免除赋税,这一项制度缺口,催生了地方大范围的灰色操作,也是举人迅速积累财富的核心原因。

第三是司法礼遇权。举人涉案,地方知县不得随意抓捕、刑讯审问,需上报上级削去功名才可定罪;面见知县只需作揖,无需下跪,和平民有着本质身份差距。

第四是官场准入资格。明代中期以前举人可直接出任府县底层官职,中后期多授予教谕、训导等学官;清代中期确立大挑制度,每六年选拔资深举人外放知县、州县佐官,举人仕途上限可达知府、知州,等同现代地厅级。

四项特权里,免税带来的灰色利益最为惊人,也就是民间的土地“投献”。百姓田赋繁重,灾年难以支撑,便主动将自家田地挂靠在举人名下,向举人缴纳低于朝廷赋税的佣金,双方各取所需,国家赋税流失。

明末首辅徐阶坐拥二十四万亩良田,依靠的正是这套地方士绅运作模式,只不过徐阶身居高位,不能等同于普通举人,却能清晰看出功名阶层的敛财逻辑。

手握经济根基,举人自然而然掌控地方基层话语权。明清知县属于朝廷外派流官,任期三年,人生地疏。地方征税、水利、治安、教化、赈灾,样样离不开本地士绅配合,举人便是士绅群体的核心。故而新官上任,必先拜访本县举人,二者形成利益共生关系。

举人在县域之中,没有法定行政与司法职权,却拥有极强的地方能量。那么举人在县里到底能干什么呢?

其一,影响民间诉讼。百姓与士绅对垒,普通百姓胜算极低,举人只需沟通官吏,便可左右案件走向。

其二,把持地方公共事务。修桥办学、地方救济、乡里教化,名义上官府主导,实际落地多由举人牵头操办。广开学塾,收纳寒门学子,构筑自身人脉圈层,掌控县域民间舆论。

当然,举人的权力并不是毫无边界。

第一,朝廷留有约束。举人若劣迹昭著、激起民变、贪腐实锤,朝廷可直接革除功名,剥夺全部特权,清代奏销案、科场案,大批举人因此落罪。

第二,受制于强势主官。若是清正强硬、手握实权的地方大员,例如海瑞一类官员,可大力打压劣绅,大幅压缩举人越界牟利的空间。

第三,士绅内部互相制衡。一县多名举人、宗族势力交错,彼此合作又相互牵制,很难出现一人独霸全县的局面。

大量读书人穷尽一生无法中举,多数举人终身止步乡间,清贫教书、充当幕僚度日,并非所有举人都能暴富横行。

但不可否认,举人阶层,是明清朝廷稳固基层的关键纽带。朝廷借助科举吸纳地方精英,以功名特权笼络他们,依靠士绅完成县域治理。这便是区区一名举人,能在一县拥有巨大能量的完整缘由。

(文案来自网络,无不良引导) http://t.cn/AXX2TiIz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