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交警
26-06-01 22:44 微博认证:湖北省恩施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恩施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公安部发布公共安全推荐性技术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6月1日起全国统一施行。新规终结“只看驾驶时长”的单一判定模式,建立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认定体系,任一维度达标即可认定为疲劳驾驶,覆盖全车型驾驶人,重点强化客运车辆监管。
一、驾驶行为
1. 普通驾驶人: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
2. 客运驾驶人(22:00-次日6:00):连续驾驶超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
3. 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8小时。
二、生理状态
事故前10分钟内,经视频、ADAS、脑电设备等监测到:驾驶人闭眼≥2秒、频繁点头、打哈欠、视线严重偏离;或供述精神恍惚、困倦、注意力涣散仍驾车。
三、生活轨迹
核查事故前24小时轨迹,存在睡眠不足6小时、连续熬夜、高强度劳作、服用嗜睡药物、过度娱乐等影响安全驾驶情形。
四、执法与处罚
新规为违法查处与事故调查提供量化依据。按现行记分规定:中型以上载客/危化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记9分,普通载货汽车记3分。公安将依托AI+北斗、车载监测设备精准取证,从严查处疲劳驾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