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投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崔莉、付强法官办案履职问题
投诉人:班月,原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廊坊分院液体流量室主任、专技十级工程师,身份证号:132801197105133823,联系电话:18932600148。
事实简述:
本人2020年11月方才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涉案齐培彬、张士东、苏彩山、魏云涛、鹿亚洲等人串通篡改我的干部人事档案,虚构早年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履历,以此为依据在2021年5月违规按专技标准为我办理提前退休。
本案经河北高院再审审理,承办法官崔莉、付强在审理中未采信档案造假相关证据,裁判对本人提出的档案篡改、违规审批退休的事实未予以认定。相关人员通过篡改档案的方式改变我的用工身份、提前办理退休,既违背人社部2004年63号人事政策,也造成我在岗收入、退休福利待遇受损。
诉求:
1. 依法对本案再审卷宗复查,核查档案篡改、违规退休相关事实,纠正错误裁判;
2. 依规核查崔莉、付强案件审理履职情况,对张士东、苏彩山、齐培彬等人档案造假、违规审批问题依规追责,纠正违规退休手续,补发各项欠发待遇。@河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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