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魏建新
26-06-02 09:11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厚大法考行政法独家教师

回复@人间静观者:不是告知“不公开”,而是告知“本机关非公开机关”[可爱]//@人间静观者:回复@行政法魏建新:老师早,您的答案解析是BC,但A也没错啊,解析写的也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