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51岁的女人右手卷进机器,食指和中指到现在还弯不下去。工伤认定书,有。十级伤残鉴定,有。她去仲裁,驳回了。理由四个字:主体不适格。她过了50岁,法律说她不是劳动者了。
她叫冯启兰,浙江常山农村人。2019年,46岁的她到桐庐一家鞋业公司打工,车间冲压剪边,计件工资,每月两三千块。钱不多,但赡养老人、给女儿攒嫁妆,全靠这份工。她在这家厂干了5年。
2024年8月22号中午,冯启兰在车间操作机器,右手卷了进去。食指和中指严重受伤,紧急送医,住院15天。出院时医生让她休息到第二年1月。手裹着纱布,她心里又慌又乱,既怕手好不了,又怕家里断了收入。
她以为工伤走程序就是了。桐庐县人社局认定了工伤,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十级伤残。但等她去要赔偿的时候,公司不给。原因很简单:她到了50岁那年,公司就默认合同结束,停缴了工伤保险。没有工伤保险,公司也不掏钱。冯启兰去桐庐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说,你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我们不管。
冯启兰文化水平不高,看着一堆材料不知道怎么办。在桐庐打工,人生地不熟,不懂法律,手还伤着。她不知道该找谁。后来桐庐县总工会了解到她的情况,把案子转给了检察院。2025年6月,桐庐县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一边帮冯启兰梳理证据,一边联系鞋业公司组织调解。调解的时候,争议焦点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企业方以冯启兰超龄为由拒绝支付,说了一句:他们拖得起。
一个断了手指的51岁女人,没有收入,手还在恢复期,家里等着用钱。企业知道她拖不起。调解没成。案件转到法院,桐庐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冯启兰虽然超龄,但她主张的工伤待遇符合现有法律规定。2025年9月2日,法院判决鞋业公司赔偿冯启兰各项费用71834元。2025年12月,这个案子入选了全国总工会和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冯启兰只是8700万超龄劳动者中的一个。你家楼下60岁还在扫地的环卫工,小区门口62岁值夜班的保安,工地55岁搬砖的老张。他们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受了工伤,曾经连仲裁的门都进不去。7月1号,这事变了。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的新规开始施行,中国第一部保护超龄劳动者的专门规章。核心一条:用人单位必须给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个人不缴。出了工伤,按工伤走。不再有"主体不适格"。
8700万人一直在干活。法律的规定里没有他们这一行。7月1号,加上了。转给还在干活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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