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女孩被困电梯物业无动于衷应担何责##两名9岁女孩被困电梯求救几十次无果#】近日,浙江杭州临平某小区两名9岁女孩被困电梯2小时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浙江广播电视集团“1818黄金眼”报道,两名被困女孩轮流按求助键大约35到50次,物业公司保安接到了孩子的求助电话,却一直无动于衷,还让孩子“别再按电梯玩”。
对此,物业公司回应称,因通信信号不佳,加上接通后话筒未妥善归位,导致后续呼救信号未能传入监控中心,延误了救援时机。目前已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劝退处理,并立即组织物业公司全员应急培训,后续将全面排查所有电梯设备隐患,升级应急救援流程。
若因物业公司未及时救援、不当回应导致孩子受伤,谁来担责?
孙振勇: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对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负有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应急处置义务。如果后续查明物业公司在接到求救信息后未及时采取合理救援措施,或者应急管理流程存在明显缺陷,比如物业公司以通信信号不佳、话筒未妥善归位等原因,导致呼救未能传入延误救援时机,则其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对于涉事值班人员而言,其行为发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即使值班人员存在失职情形,受害人通常也是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向相关责任人员追责。
此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能面临监护责任问题。在该事件中,两名儿童均为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而两名儿童脱离家长实际照看并长时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显然家长并未尽到监护责任,存在承担一定责任的可能。详情↓(全媒体记者 李一鸣)http://t.cn/AXXbO0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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