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
26-06-02 20:17 微博认证:《南宁晚报》官方微博

#兔子咬伤1岁娃手指店家被索赔2万#【#孩子手指被兔子咬伤家长被判主责#】近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名一岁多的幼童因逗弄店里的兔子,不幸被咬伤手指。法院最终判决,由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当天,柯某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峻峻(化名)到菜市场买菜。走到鱼摊前时,柯某光顾着挑鱼,没注意儿子跑到了旁边由彭某经营的生鲜兔肉店铺门口。年幼的峻峻出于好奇,伸手进笼子逗弄兔子,他的右手食指被兔子狠狠咬住,等把手指拿出来时,已经几乎被咬断。

事后,峻峻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十多天并接受右食指断指再植术,出院诊断为右食指不全离断伤。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柯某把兔子的主人彭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彭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73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峻峻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全程看护幼儿,未尽法定监护职责,是致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彭某将兔子放置在公共通行区域,未采取任何物理隔离措施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亦存在过错。经核定,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6711.81元。综合双方过错程度,由彭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8013.54元;其余损失由柯某自行承担。(九派新闻) http://t.cn/AXXGod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