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岳业鹏
26-06-03 08: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法硕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127.因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院作出判决时即可发生效力。#决战考研#
A.正确
B.错误 http://t.cn/AX6ReQu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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