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法之声
26-06-03 09:19 微博认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津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早安[超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