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医声# 【筑牢用药安全防线:精准掌握药品效期】
药品效期是保障用药安全的关键防线。效期即药品的有效期,指药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保持质量合格的期限。一旦超过效期,药品成分可能发生降解、变质,不仅疗效大打折扣,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在中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的日常管理中,首先上架按效期远近分类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其次进行定期盘点筛查,对临近效期的药品重点标记、优先调配;零售及使用环节,药房人员会主动告知消费者药品效期,提醒妥善储存、及时使用。掌握药品效期,既是对专业规范的恪守,更是对公众健康的负责。
知识角
关于药品有效期和药品开启后使用期限,多数患者都会有疑问,中仓中心统一向大家进行科普。常见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格式有两种: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举个例子
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是指该药品可使用到当月月底,例如:“有效期至2027.02”,是指该药品可使用到2027年2月28日。
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是指该药品可使用到当天,例如“有效期至2028年3月10日”,是指该药品可使用到2028年3月10日包含当天。
关于药品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是指多剂量包装首次开启后最长使用期限。关于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中国药典》明确规定,在开启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