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看了一个34岁男性乙肝合并肝癌患者,肝癌几乎占了肝脏90%的体积,看了自己心情都不好了(红线圈出来的地方都是肝癌)。
乙肝病毒感染是中国人肝癌的首要原因。10年前我就开始给门诊上的乙肝病毒阳性,肝功能正常,年龄>30岁的患者开始抗病毒治疗,个别患者如果愿意年龄<30岁也可以考虑。当时我这个做法支持的人很少,有一次还被一个大专家批评。因为当时主流的观点抗乙肝病毒的条件是“1)年龄>30岁,2)肝功能升高2倍以上,3)大三阳患者乙肝病毒>10E5拷贝/ml或者小三阳患者乙肝病毒大于10E4拷贝/ml”。我的做法在当时是偏激进的,但是我为何这样做?因为那个时候HIV感染者已经开始提“病毒阳性,无论cd4(相当于乙肝患者转氨酶)多少即可开始治疗”。道理并不高深,因为HIV感染者早治疗的好处非常多,有强烈的数据支持。同为病毒性疾病,道理是相通的。再后来,乙肝的治疗指南就和我10年前的做法一样了。
只是时至今日,仍然有部分乙肝患者,病毒阳性,年龄大于30,仍然不肯接受抗病毒治疗;仍然偏听偏信,宁可花大钱买保健品也不肯接受抗病毒治疗,百般劝解后仍然不肯服药也就算了,毕竟医生也不能按着你的头去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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