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德大学字幕组
26-06-03 18:52 微博认证:数码博主

吃到一个摄影圈的瓜,因为和法律老本行相关,感觉可以聊两句。
根据目前传出的信息,大概如下:摄影师A约拍了B某(女,据说是13岁)拍摄了大尺度私房照片,后B某或其家长进行报警,摄影师A被抓。我看很多吃瓜群众都在吃这个瓜,从法律角度说几点,以下均是假定情形:
1、假设A拍摄B大尺度私房照属实,如是通过诱骗、强迫或其他方式要求幼女拍摄大尺度照片(如暴露隐私部位、摆出淫秽姿势等),即使未与幼女发生身体接触,也构成猥亵儿童罪。
以周某猥亵儿童、强奸案为例——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诱骗幼女拍摄不雅照片发送给其观看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2、假设A某和B某发生了性关系,如果A已满16周岁,无论B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均是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不满14周岁(幼女),无论是否“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均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
以刘某强奸案为例,被告人刘(1994年出生)与被害人C某某(1997年出生)系S县某中学初三年级同学,自2010年上半年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2011年2月至4月4日期间,刘某在明知赖某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被赖某某的父母发现报案而案发。最终被告人刘某犯被判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如果A同时具有以上两种情况的,则可数罪并罚。
给广大粉丝提个醒,作为摄影师如果给异性拍摄私房照片,请首先确认和核对对方的实际年龄,不然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