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招了一批法盲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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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同行,奔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旁听了邱海洋销售高古玉被控诈骗案。该案由中国著名刑辩律师杜家迁领衔辩护,吸引了一众粉丝。且先不说本案如何荒诞(真正的骗子成了证人,被害人却被打成诈骗犯关了一年七个月),单是该院法警的素质就令人大跌眼镜。
平心而论,这是我体验非常差的一次旁听。这个法院的法警,像是一群法盲,执法随意且极不友好。我甚至怀疑他们是怎么被招进来的?有没有公开选拔和进行基本的法律学习?我想罗列一下,供大家评判。
1.强制旁听人员存放手机。《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这里并没有规定强制存放手机。旁听群众只要不接打电话、录音录像当然可以随身携带手机。
2.站队点名答到。法警明知旁听人员已经登记了身份信息,仍然堵在门口,叫旁听人员的名字并要求答到列队。来自苏州的刘建军律师明确拒绝站队。我内心暗骂,特么的我们又不是犯人,这不是侮辱人吗?
3.不让带水、不让喝水。法警看到我拿着一瓶水进入旁听席,像是看到外星人一样惊讶,追问我是怎么带进来的?我对法警的惊讶也表示惊讶,回应说我是用手带进来的呀。法警当即决定没收。争执不下,我妥协说,我喝掉总可以吧?后在他们的催促之下,我干了整整一瓶农夫山泉牌矿泉水。
4.不让记录。如上所述,法庭规定了不让录音录像,但并未规定不让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学习、是监督,并不会干扰法庭秩序。如果不让记录,不如不让旁听,毕竟旁听还会记到脑子里,总不能不让人带脑子吧?
5.不让坐第一排。法警责令旁听人员不得坐第一排,说留给法警坐。然而,第一排的14个座位,只有一两个法警偶尔坐一会外,几乎全部闲置。莫非法警比人民群众更有特权不成?
另外,更令人诧异的是,整个旁听席与审判席,被一排长达七米的玻璃墙分割开来,像是回到了疫情时代。疫情过去快四年了,这堵玻璃墙至今都未被拆除。作为省会城市,这道玻璃墙犹如柏林墙,隔去了文明和宽松,留下了落后与丑陋。我不相信院领导每天来来回回,竟无察觉。
一个法院的法警素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法院的文明程度。秦淮曾被写进过唐诗宋词,代表着柔美与多情,我本人也深爱诗词,今日来此,顿觉兴致索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