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晨
26-06-03 23:17 微博认证:《心外传奇》作者

上海普陀法院那个案子大家看了没,离婚十来年了,两个人打起了财产纠纷官司,庭审对账环节,双方互相罗列对方名下巨额资产…结果,法院作出裁定:案件不再继续民事审理,全案卷宗移送公安机关,财产线索同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离婚分家官司直接变成职务类犯罪的刑事立案前置线索。

这种宁可双双入狱也坚决不能让对方好过的疯逼精神,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有一位律师建议,家事律师只精通婚姻法,不熟悉刑事立案标准,离婚涉及大额资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公职/国企身份,务必第一时间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协同处理。刑辩律师可协助筛选提交证据,规避在法庭陈述中无意间自认涉案事实,杜绝像本案当事人一样,互相举证反而坐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客观事实,从源头切断证据流向纪检、公安。

这个建议加深了我对该行业的负面印象,他们明明就是做了对不起人民的事,你也心知肚明他们极可能有罪,那你跳出来给这样一番建议,不就是为了让自己今后可以在类似的案件中分一杯羹么?至于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那反正只要你自己赚到了就行呗。

事不妨做,都要赚钱的,但就这么赤裸裸表达出来,那是完全要钱不要脸了呗。

怎么各行各业要脸都影响赚钱呢。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