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迁
26-06-04 15:32 微博认证:北京中闻(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下午与侯志远律师赶至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就赵新敏涉嫌诈骗一案与承办检察官再次进行沟通。我方始终认为本案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无罪。但数次沟通中,我方并非采取对抗姿态,而是本着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诚意,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本案涉及被害人数万名,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为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我方主动表示愿意全额偿付被害人损失,以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举符合绝大多数被害人的根本诉求,如能落实,必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然而,检察机关仍表示要将案件诉至法院。但问题是:一旦诉诸审判,被告人面临长期自由刑的现实风险,其履行退赔的意愿与能力恐将大幅减损。届时,数万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将难以实际弥补,被侵害的社会关系亦无法得到有效修复。司法办案追求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亦恐难以实现。

我们认为,此类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处置,应兼顾法理与情理,重在实质化解矛盾、挽回群众损失。在全国范围内类似情形亦不乏通过退赔获不起诉、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案例。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所持立场,不仅可能使被害人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也可能引发后续持续的信访诉求,增加社会综合治理成本。

我们恳请检察机关进一步审视本案的处置方向,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维护数万被害人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大局,作出更符合司法为民宗旨的审慎决定。 http://t.cn/RJwEW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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