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26-06-04 18:17 微博认证:《都市快报》官方微博

【#未领证办酒后分手男方诉还彩礼酒席费#】#办婚礼未领证分手女子被判还10万彩礼# 2022年,江西男子建伟与西北女子佳慧在嘉兴相恋并同居,2024年筹备婚事。男方花费39955元购置三金,另转账13.8万元彩礼至女方姐姐账户,独自出资十几万举办结婚酒席,二人仅办婚宴、未办理结婚登记。
共同生活后,佳慧发现建伟有一段复杂的过往,并可能外头还有个孩子。建伟又喜欢喝酒,准公婆对他们的生活介入较多,导致琐事摩擦不断。七个多月后,双方分手。分手后,建伟因父亲重病,起诉索要彩礼、三金及一半婚宴开支共22万余元。
法院认定转账与三金均为彩礼,按相关司法解释,未登记结婚彩礼依法可返还。结合经济状况、同居时长、日常开销、分手诱因等因素,酌情判决佳慧返还建伟10万元。http://t.cn/AXXiUC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