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玲玲律师
26-06-04 19:02 微博认证:律师 2025微博新锐新知博主

就这个#国企干部公职人员离婚分割近亿财产#案件 ,很多人在批评我前面的言论,说律师就该跟犯罪分子作斗争,该举报就举报。这话一点没错,但前提是,你是一个公民,而不是一个正在代理当事人案件的律师。

我在详细说说,首先我前面的言论,都只针对上海这个案子,我在假设我是代理律师。我首先是要全面分析案子,把所有风险告诉当事人,你这个案子一旦以离婚方式起诉,财产暴露,极大概率被法院移送,你会被纪委调查。这就是我的职业道德。如果当事人听完还不听,非要起诉,我不会帮他做,因为那就等于亲手把他送进火坑,这有违我的职业操守,因为我是他的律师呀,这不是同情犯罪,这是我职业底线。

很多人不理解律师这一职业的意义,要就觉的律师是正义的使者,要就觉的律师无恶不做,只为坏人讲话。这都不全面。从法理上讲,在合法范围内,律师必须站在当事人这一边,是因为律师制度的法理根基就是权力制衡。 公权力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权,但在具体运行中容易越界、失控,律师就是那个制度性制衡者,以私权对抗公权的最后一道防线。犯罪分子有纪委,有公安抓,有检察机关公诉,而律师必须要尽全力在合法的范围内,保护好当事人,而能否得很到支持,是法官的责任。互相对抗才能让真相越辩越明。所以我必须分析好,我不能让当事人走错误的路。而且律师并不是最终的裁判者。

而做为代理律师在知道一些违法的事情(当然威胁国家,公众安全的除外)要不要保密?法学上明确指出,律师保密权是委托人宪法权利的制度化延伸,律师对举报作证的豁免权,是一种法律赋予的制度性屏障。所以要求代理律师在知道当事人一些违法的行为进行举报不仅违法,更是从法理上挖了这个制度的墙角。所以如果我听说了他的秘密却不转身举报,不是因为同情犯罪,而是因为我守住的是这个职业最根本的底线。
必须要有职业道德啊!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