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6-05 08:08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昨天热搜上这个#90后女子婚前立遗嘱财产房产给妈妈#话题其实是个软广,这里面传播的婚姻财产方案其实是错误的。不是立遗嘱不好,是方式错误。我们国家有个争议很大的房产立法。我们举个简单例子,比如这个女孩子婚后生育,为了孩子要置换学区房。她把婚前房产卖掉之后,再购买房产,新房子就默认夫妻共有。

类似这样的案例,女富男穷财产分配争议就很大。我之前给过最高检官网上挂的案例。婚内购房,主要女方出资,房产登记女方99%,男方1%,离婚的时候法院一审二审都坚持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要女方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给男方做离婚补偿。是检察院抗诉说男方只能拿1%。

所以只要结婚,对于有产女性,财产风险也是非常巨大的。因为房子说是不动产,但是置换很普遍。一旦结婚,就可能导致财产混同。这样的情况下,女方立下的遗嘱是劣后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

对于有产女性,财产最优的方案就是你可以不领取结婚证。哪怕你要生孩子,国家也很贴心的帮助女孩子修改了生育津贴之类的领取政策,现在不用结婚证了。

对女孩子有钱的,大大方方讲一句,不领结婚证经济最优风险最小,是没问题的。

那么女孩子有执念,觉得一定要领取结婚证,怎么处理她的财产风险最小呢?

类似案例里面,不应该是女方妈妈放弃对女方爸爸的房产继承。尤其是独生子女的案例里面,一般建议是女方放弃继承,然后女方妈妈到年纪就别想着结婚了。在女儿结婚之后,立遗嘱,把房子只赠予女方个人。

我国的婚姻体系和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不一样的。结婚后父母给你留下的遗产,是默认夫妻共有的。所以反而是父母要在子女结婚后立遗嘱,把财产只赠予自己的亲生子女。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