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书_奄奄待毙
26-06-05 11:00

爱女姐这个概念到底是谁创造出来的,在污名化这方面真的太天才了。用一种观念当大旗来进行党同伐异的激进者当然会被批判,但在爱国、种族、民族、环保等不包含性别的议题上,观念本身是正面的或者中性的,只有其中的激进分子和浑水摸鱼者会被单独称呼,例如小粉红、自干五(但这些词也被消化为中性甚至正面称呼了)、皇汉。
女权→女拳已经是非常过分的污名化了,爱女更是离谱,我是怎么都想不到“爱女”可以作为一种罪名。使用这个罪名的人当然可以声称她们批判的是“以爱女为名行碍女之实”、专门攻击女性的部分群体,但对部分被认为“有罪”群体的特定称呼是“爱女”,大大咧咧地用这个词来鉴别和定罪,真的不觉得有问题吗?
文字和语言真的一点都不重要吗?绿茶/白莲/圣母的污名化,小姐/公主/仙女/媛的污名化,倒楣→倒霉/防碍→妨碍这一类公共语言中辱女词的扩大化,再到最新的爱女成为罪名,从我上网以来很多女性就一直在进行语言/文字争夺战,但好像在每一场战役都是一败涂地。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