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蔚等人组织、领导传销一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并速裁,成为违反刑诉法234条的一大司法事故。该案属于重大、疑难、新型案件,涉案九名被告人,均提出事实与证据、从立案到判决程序存在重大问题,涉案财物权属、去向成谜,尤其是被检方明文要求纠正违法扣划行为的4500多万企业资金至今未得到纠正,二审裁定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开庭申请、证人及鉴定人出庭申请、排非申请、涉案财物甄别申请置之不理,对辩护人提交的新证据不予质证,审计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如此明目张胆不开庭审理,是对刑诉法要求的程序正义的公然践踏,是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的粗暴剥夺。此例一开,影响巨大,司法公正从何谈起?公道自在人心,我们绝不接受这样的非法裁定。在谴责河南省高院荒唐审判的同时,希望就此引起国内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呼吁最高院根据刑诉法234条纠正河南省高院的错误行为,还本案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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