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林步里
26-06-05 16:10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LC的二三事超话)
#女子当街踩踏男子头部应有通报#
这事挺离谱的。
当街故意伤害,结果问了,就说双方认识,私人纠纷。
不是,这大街光天化日之下,公共场合,还私人纠纷呢?
双方认识,就能故意伤害了?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