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空觉智
26-06-06 06:53

#生活手记#

贵州女子称16岁被父亲和舅舅带去湖南“出嫁”

逃离家暴后再组家庭,因重婚案引发争议

近日,贵州一名女子苟某菊的经历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她称,自己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带到湖南“喝喜酒”,实则是被父亲以金钱形式“嫁”给一名比自己大18岁的男子黄某来。此后,她长期遭遇对方控制和家暴,直到多年后逃离原家庭,外出务工并与他人重新组建家庭,最终因“重婚罪”被起诉。

据苟某菊回忆,2008年,尚未成年的她被父亲带离贵州。到达湖南后,她才得知自己并不是来参加普通婚宴,而是被安排与黄某来结婚。她称,自己在对方家中遭到强迫和殴打,之后被迫留在当地生活,并先后生下两个儿子。

2012年,为了给孩子办理户口,黄某来要求苟某菊补办结婚证。苟某菊表示,当时自己已无力反抗,只能配合。此后,她继续在婚姻中遭受家暴。2017年,忍无可忍的她趁外出务工机会离开家庭,前往广东打工。

离开后,苟某菊与一名湖南老乡向某泽相识并同居,后又生育一名孩子。随后,黄某来报警称妻子“失联”,警方介入后找到苟某菊。黄某来随后持结婚证提起诉讼,认为苟某菊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构成重婚罪。

法院一审认定,苟某菊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苟某菊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她辩称,自己当年未成年时系被父亲“卖婚”,领证过程并非自愿,自己离开后与他人生活,应属于婚内情感关系变化,并不应被认定为重婚。

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广泛讨论。部分网友认为,案件中最值得关注的不是“是否重婚”,而是她未成年时期是否存在被拐卖、强迫婚姻、家暴等严重侵害问题。也有网友指出,如果相关事实属实,案件背后反映出的不仅是个人婚姻纠纷,更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以及取证与追责等现实难题。

另有网友认为,尽管当事人对原有婚姻存在诸多被迫因素,但在法律程序上,若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仍可能触及重婚相关规定。因此,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前段关系是否属于有效自愿婚姻、是否存在被迫登记、以及后续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

目前,该案二审结果尚未公开。此事仍在持续引发关注。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