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陌生男子看光警方不予立案#】#律师解读女子在酒店遭陌生男子看光# 近日,云南镇雄。“女子裸身卧床酒店房门被陌生男子打开”一事引发关注。当事人李女士当即报警,警方以“无违法事实”不予立案。#酒店回应女子裸身卧床被陌生男子开门#:开门男子为合作方工作人员,仅在门外短暂停留2秒,未进入房间。
据悉,事发后酒店与李女士协商赔付方案,提出退还房费、房费三倍赔偿,外加1200元现金补偿的解决方案,但该方案未得到李女士认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明确提出自身诉求,要求酒店赔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出具书面公开致歉说明。
针对此事,律师作出解读:男子未经许可刷卡入户,侵扰赤裸休憩的住客隐私,依据《民法典》构成隐私侵权,须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可被治安拘留、罚款,情节恶劣的涉嫌《刑法》非法侵入住宅罪,承担刑责。
酒店违规出借房卡、工作人员脱岗疏于管理,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与住宿合同约定,既要退还房费,还要和男子连带赔偿相关损失,赔付后可向过错方追偿;主管机关可依法对酒店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大河报豫视频) http://t.cn/AXXNTmH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