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净土义(四)
慧净法师 慧,
二、中孚至诚——信心根源,弥陀本愿
《易经.中孚卦》以「孚」为义。「孚」者,诚也,信也,中也。
⠀所谓「中孚」,即内心虚明,中无伪妄,真实诚笃,故能感而遂通。
《中孚卦.卦辞》言:「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所谓「豚鱼」,乃最微弱、最愚钝、最难感通之物。然诚之所至,虽豚鱼亦受感化,故曰「豚鱼吉」。
《彖传》又曰:「豚鱼吉,信及豚鱼。」
此即显示:当诚信达于至极,不但能感动人心,乃至冥顽之物、天地万类,亦皆受其感通,可谓真诚是最好之磁铁。故能凭此真诚,涉越人生大川巨浪(利涉大川),而得安然。
古人亦常言:诚之所至,可以动天地,感鬼神。
千古异行,皆自一点真心。真诚能感人,真诚之极,感泣鬼神。人之真性至极,可以感物;物之真性至极,可以动人;人之真性至极,可以动天。故「性真」之地,原不可以世俗利害、施报得失而论。
然而,此所谓之「诚」,并非外在之修饰,亦非勉强之造作,而是内在真实之自然流露。
只是,若此「诚」止于世间道德之层次,终究仍属有限。
何以故?凡夫之心,本多虚妄。虽欲诚,而常夹杂;虽欲信,而多动摇。今日似有信心,明日又生疑惑;今日发愿精进,明日又复退失。故若以自心为根本,则终无真正安心之日。
善导大师于《观经疏》即深刻指出凡夫之相:「垢障覆深,净体无由显照」、「纵发清心,犹如画水。」
此即显示:凡夫心识,本无真实可恃。若欲依自力求得纯诚、清净、不退之信,终不可得究竟。
故若将《中孚》之义转入净土法门,则「诚」之一字,须作根本转换。
净土宗所言之信心,并非建立于「我有多真诚」,而是建立于「佛愿真实不虚」。
换言之:不是「我能诚」,而是「佛真实」;不是「我能信」,而是「愿可信」。
凡夫之心可疑,佛愿不可疑;凡夫之诚可变,弥陀之诚永不变异。
凡夫之心,如水上浮萍,随境飘转;唯有阿弥陀佛因地所发四十八愿,历劫不虚,至今已成「南无阿弥陀佛」之万德洪名,真实不变,平等普摄十方众生。
故净土宗之安心,不在返观自心深浅,而在仰信佛愿真实。
心虽不真,佛愿是真;机虽不堪,佛力可凭。是故,一切凡夫,唯当闻名信受,专一称念。
净土之信,不是自心之纯化,而是对本愿之信受;不是自力修成,而是他力赐与。
此即善导大师所示「机法二种深信」之义:
一者,决定深信:自身现是罪恶生死凡夫,旷劫以来常没常流转,无有出离之缘。
二者,决定深信:彼阿弥陀佛四十八愿,摄受众生,无疑无虑,乘彼愿力,定得往生。
由「机深信」,彻底照见自身无能无力,永断自力修证之妄想。
由「法深信」,深知阿弥陀佛四十八愿,真实不虚;凡专称佛名、一向归命者,无不蒙佛摄取,决定往生极乐世界。
此即深信弥陀本愿力不可思议,真实不虚,决定救度如我等罪恶凡夫。
故「机深信」与「法深信」,实是一体之两面。愈深知自身无力,则愈仰凭佛力;愈彻见自身绝望,则愈信弥陀不舍。
由是自力之心既息,他力之信乃成;疑情既尽,称名之行自专。
故一向专称「南无阿弥陀佛」,即是乘佛愿力,安稳趣入无上涅盘大道。
而此二种深信,并非由修而得,乃是由闻而入。闻佛名号,闻本愿义,当下信受,即是真实「中孚」。
若依此而观,则《易》之「中孚」,至净土门中,方得其究竟完成。
世间之诚,尚须勉力维持;本愿之诚,本自圆满不变。
世间之信,或有退失;本愿之信,决定真实不虚。
是故,念佛之人,不在于自求诚信,而在于闻愿信受。
一闻信受,则心与愿相契;一称佛名,则念与佛相应。此即真实之「中孚」。
由是而言,净土法门之信,不是建立于自力之诚,而是安住于他力之真。此信一成,往生即定;此心一安,生死即了。
此篇与前篇〈鹤鸣子和〉形成前后相承之势:前篇重在「弥陀呼唤、众生应声」,此篇则进一步深论「何以能应」、「信从何来」,由闻名而入信心,由称名而归本愿,脉络已十分完整。
故总摄其义曰:
中孚之诚——非我之诚
信从愿生——非由自作
机深信者——知我无力
法深信者——知佛必救
一闻本愿——当下信受
信心一成——往生已定
不凭自心——唯凭佛愿
念念安心——永蒙摄取
南无阿弥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