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能转化为构成抢劫的教唆犯 因为没有实行犯 乙没有身份 不是前罪实行者【因为教唆犯一般是共犯 帮助犯 不是主犯 而甲实行的前行为盗窃 又是产生实害结果的行为 等于说是个正犯行为 所以转化为帮助犯逻辑打别 其次假如甲在这充当教唆犯的话 那必须有一个主犯 因为帮助犯不能单独出现 就像我一直教唆你去偷钱吧去偷钱吧 但你为人正义 一直坚持拒绝不去 当然无法构成犯罪 因为不存在犯罪实害 罪名不成立 主犯没有 那么帮助犯的罪名也就不成立 所以必须有个主犯 但是乙又不可能是主犯 因为盗窃东西的是甲 等于实害行为是甲做的 不是乙】所以转化成间接正犯 因为是甲首先有实害行为 也是甲有教唆 乙去了 作证甲有相对的支配权 所以拟制为甲是间接正犯 #夹心的思维后花园# 这个案子里 甲构成盗窃罪转化为抢劫【在盗窃 抢夺 诈骗前行为实施后 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了窝藏赃物 反抗逮捕 毁灭证据三种行为 【目的物属性一致 比如都是财产】 前行为任成立一个➕后行为任成立一个=转化成功抢劫罪】不论是像一开始只有主犯一个人 还是像案例里说的 中途加入的承继共犯【帮忙抗捕的】只要有 3选1的情节出现 都能成功转化为法律拟制的抢劫罪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