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性侵案被告称遭媒体公开姓名#呵,现在知道要脸了?
把事情搞这么大,还有一个千人群,东窗事发是早晚的吧?
只要千人群有一个强奸犯被抓,其他的强奸犯都会被拔出萝卜带出泥的!
那当初犯罪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这个后果?
是看不起欧洲警察的断案能力吗?觉得他们太安逸了?
呵,还真别小瞧了人家。这事如果放在中国,犯案的强奸犯会被隐去姓名,变成“张某某”。待到10年后刑期一满,他出来照样可以融入社会,周围的女性依然无法对他设防。只要他想,他还能“重操旧业”。
现在好了,名字一公布,全世界的华人都认识他们了。他们出狱后想再继续自己的迷奸大业,也会变得无比艰难。
表面懒散的欧洲司法体系,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救了这些女性了,可真是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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