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九点半#【天降罚单砸到“不相干”的人,一次监督揭开“孤证定案”真相……】2022年7月,河南省方城县相关行政部门执法科向王有明送达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职工)王有明(化名)处以24万余元罚款。王有明在公司任职于行政管理部,从未分管过该项目,怎么会成为项目负责人?2025年5月28日,王有明来到方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上,明确标注了项目负责人为“卢某”,并非王有明。行政部门仅依据一份存在争议的调查笔录认定责任人员,未依法调取公司章程、内部任命文件等关键书证,并缺乏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属于“孤证定案”。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应予以纠正。详戳→ http://t.cn/AXXHdIL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