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一直以色情狂的模样关注郑朋那么久,其实除了他确实很年轻漂亮以外,还因为这是个非常有趣的人。我喜欢有趣的人,我喜欢新鲜感,我宁愿当世界的流浪汉也不愿意待在原地安稳无聊过活。
要做到一直让别人觉得有趣,是一件不同寻常且了不起的事情,它来源于丰富的想象力、经历、表达力,还有一些与生俱来的特质与天赋。我喜欢郑朋总是突然冒出来新的东西,或许是一首歌,一个vlog,一篇小作文,一个出乎意料的活动,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其实从我们相遇的一开始,他就在这样做了,过往一些独特的经历,那样惊世骇俗的方式处理危机,音乐节换了多少种发色,演唱会诞生了多少个造型,编舞编曲通通都有新的,那个53分钟的纪录片,后来又开始体验各种冷门的新职业…这一切灵感的诞生,都是需要一个人亲身贴近世界、贴近潮流,并融入自己的经历、理解、想象和精神力才能创造出来的,它们不是那些一键生成或者直接复制的东西。
尽管我不是每次都百分百喜欢,我有自己的偏好,有时也会选择略过不感兴趣的,反复回味戳中心窝的。但它们都是新的,新鲜感像持续注入生命赖以维持的新鲜血液,你不会二十四小时都能保持活力,有时候你甚至会感到不舒服,但摸摸手腕的脉搏,它依然是跳动的,血液只是流动得慢一些,但它没有枯竭。
就是,他可能不会再在镜头前暧昧地抱着一个男人,又或者围绕着一个男人打转,但他带来的那些新的东西,足以挑动我的敏感神经,触发我的一切想象。我只需要他叙述一小段新的故事,就有信心能够塑造更多的情节。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因为动人的故事被吸引的,但当你离开他去看别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在别人身上你依旧看的是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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