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务的避风港
26-06-08 09:27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我用最简单的方式讲一下两税法后的权责变化吧。

两税法之前,土地国有,由朝廷来分发土地。你接受了土地,就要承担赋税和徭役。府兵更进一步,分地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赋税和徭役。

你可以理解为每个编户齐民和府兵都是一个个小股东。而且这个股权你一旦不行使义务,有些权益是可以被收回的(所以花木兰要替父从军)。

两税法以后,朝廷承认土地私有,不在分配土地,该交的钱都在赋税里(徭役也折现了)交了,普通人跟朝廷没有权责关系了。你不给我分地,但我该交的赋税都交了,咱俩两不相欠了。

那军事和徭役怎么办?朝廷收上来这么多钱,就采用花钱购买的方式。唐中期到五代在到宋,其实变成了国家和军队、徭役之间变成了雇佣关系。

但是问题来了,封建社会发展到唐中之交,严重缺贵金属。这也为什么逼出了纸币这个支线。也能解释黑枪说的,宋代财政看着很富有,但就是转化动员不出来的原因。因为很多东西都是账面上的……

更大的问题是权责关系变了,你从小股东变成打工牛马了,那就真的是月薪3000玩什么命啊?尤其是3000工资还有可能被克扣。那就只能在每个项目上要求奖金了(临阵讨赏),不给钱就不干活。

所以明代学元代万户制搞得卫所制,就是要把权责关系在建立起来。我给你发地,你给我种田+承担军事任务。等于是把唐代的均田制和府兵制合并同类项了。

所以明末甘肃的明军千里迢迢能跑去百京勤王,就是这种权责关系的给带明留下的余晖。#历史知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