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要往严里说,绝大多数的自媒体工作室根本没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也很难后续去能认证到一个资质许可;
要往松里说,测评展示出的帧数也好、温度功耗也罢,都【不是测试】,而是【感知、观察、体验】的一部分,那么原来的测试内容就只要标注好个人主观感受即可。
进一步的,既然这些数据都不是测试数据,而是主观感受的一部分了,那标准与方法就更无从谈起了。
虽然这个规范只有短短十二条,但里面实际能探讨的细节非常多,今天出台之后,后续还会需要相当多的实践去做进一步完善。
附《网络测评活动规范》部分条款:
四、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
五、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感知、观察、体验等主观感受对产品进行评价,应当进行说明,并在信息展示过程中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者“主观感受,仅供参考”等内容。
六、从事网络测评活动,不得采取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不得断章取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信息,不得通过贬损其他产品抬高测评样本声誉,不得使用侮辱性用语,不得对产品进行虚假不实描述或者恶意诋毁。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