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一个受害者在事件里可能“有错”,有把自己置于危险因素的言行,但不等于我认为她活该被伤害,也认为依旧是加害者全责。
但相应的,我认为伤害事件里受害者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被加害者伤害,也不等于我认为受害者自己就是个全然善良无私心只有利他行为的纯白之人。
所以我不赞同出事后,指责受害者自己活该,有罪。
但也同时不赞同在那里把受害者说成是什么单纯无辜之人。
这两者完全不冲突,人是有缺点、有私心、有欲望的,这些东西可能会让人犯错,但犯错后不等于活该被加害者伤害。
我吐槽很多我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和事也是这样,我确实很讨厌很排斥,但不等于我希望对方真的倒霉、受害。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