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6-06-08 13:32 微博认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蓉法说法# 【#非法捕捞者购买21万元蓝碳修复生态# 】#6月8日世界海洋日司法守护# 非法捕捞的赔偿金,最终变成了一笔湿地碳汇交易。此次交易的背后,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南京海事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同发力。2025年,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3起非法捕捞案件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其中,王某某在禁渔期非法捕捞7214斤梭子蟹,价值12万余元,经检察机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促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其承担的19万余元赔偿金与另外两起案件的修复资金一道,定向用于购买盐沼蓝碳。http://t.cn/AXXElCX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