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一。
一来上班,就听说我的一个同事被HR约谈了。
其实事情很简单。上周一个同事打电话来,说不舒服,不能来上班了。接电话的同事多嘴了一问,什么不舒服,需要请假几天。
很可惜,这个问题在加州属于不合法的。因为涉及隐私。只有在连续请假三天以上,才需要出示医生证明。
为了这个,主管特意发了邮件提醒我们,以后不要问了。
万恶的美帝!!!
发布于 美国
今天,周一。
一来上班,就听说我的一个同事被HR约谈了。
其实事情很简单。上周一个同事打电话来,说不舒服,不能来上班了。接电话的同事多嘴了一问,什么不舒服,需要请假几天。
很可惜,这个问题在加州属于不合法的。因为涉及隐私。只有在连续请假三天以上,才需要出示医生证明。
为了这个,主管特意发了邮件提醒我们,以后不要问了。
万恶的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