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分得财产当晚杀害前妻#离婚协议签完字,钱也当场拿到手,转头就把前妻杀了。这哪里是什么“婚姻矛盾”,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蓄意谋杀罢了。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凶手自己说的那句话:“担心救活了她会报复我。”面对曾经同床共枕的人,他在那十几分钟里冷静地“等”她死,这不是冲动了吧,是权衡利弊后的极端冷血。
可能很多人不懂,法律上为什么死缓、为什么抗诉。我稍微科普下,法院一审判死缓,多半是认为这起案件被定性为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这在咱们国家的死刑政策里,历来是慎杀的范畴,想给留一丝余地。但检察院抗诉,抓的点非常准,因为这段婚姻关系,在案发当天拿到离婚证那一刻,已经在法律上宣告终结了。用离婚后的暴行,去套婚内矛盾的轻判逻辑,这是对法律精神的曲解。更别说,女方早在九个月前就写了遗嘱,可见那份恐惧是多么持久且绝望。
说实话,看着那两个当年还未成年的女儿说恐惧婚姻,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这不是矫情,这是典型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投谢。
婚姻本该是港湾,但对她们来说,却是目睹至亲被最亲近的人夺走生命的深渊。检方的抗诉,不仅仅是在为死者讨公道,也是在向社会宣告,分手后的极恶暴力,就是故意杀人,不值得任何形式的温情谅解。死刑立即执行,是对这段长达17年的恐惧,唯一的、也是最起码的正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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