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千办
26-06-09 16:36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最近两天,将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8岁的建议,开始刷屏各大社交网络。#微博视频号续航计划#

无数女性纷纷跟风转发,她们似乎以为,倘若这项建议能够施行,对女性的保护只会更甚。

但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真的这么执行,起到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我们都知道,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不满14岁的人,一律称之为儿童。

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无论女性是否自愿,一般会被认定为强奸罪,而与不满14周岁的男性发生关系,一般会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又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等八大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看似为12周岁,实则为14周岁。

因为,将刑事责任年龄探底12周岁,更多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参照国外的恶意补足年龄所执行的补充。

也就是说,性同意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本质上是当前法律体系的一体两面,不管是提高,又或是降低,都只能同步进行。

而当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8周岁后,相对应的刑事责任年龄也将提高到18周岁。

如此一来,对于全体未成年人来讲,只要其犯下的罪行不是故意杀人,又或是故意伤害致死或重伤。

理论上讲,他们都将不再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我们又都知道,现如今的未成年人犯罪,正“如火如荼”。

别的暂且不论,单就幼女被幼童杀害或者强奸,又或是幼童被幼女杀害的案例,每年总会发生。

真要把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8周岁,类似恶性案例,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故而,对将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8周岁的建议,我必须予以旗帜鲜明的反对。

因为,我们的社会,已经经不起更多折腾了。 http://t.cn/AXXr5aQs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