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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0 11:55

贪污罪案例分析 A【侵占 盗窃 诈骗】➕b【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公共财物➕身份便利】=贪污罪 【【贪污罪包括为己牟利 也包括为第三人】
案例一:甲为了骗取贫困低保【准备诈骗】 找到自己的亲戚 民政局职员乙【诈骗预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虚构申请材料后【帮助行为】 社保局工作人员丙不知情 向社保局成功领取低保1万元【诈骗既遂】 甲叛诈骗罪 乙判诈骗罪帮助犯 【原因甲诈骗低保 看乙符不符合贪污罪 要看a➕b的条件是成就 首先乙是工作人员 也利用职务便利 也帮助甲占据公共财物 但是a的条件并非a实行为 缺少实行行为 于是不构成贪污】
案例二:国有保险经理甲【国有身份】 和投保人乙 内外勾结【实行职位便利 有勾结为自己谋利】 骗保【诈骗】 甲帮其向上级申请 上级对此事不知情【诈骗】 予以批准 先看甲的行为 甲为特殊身份 甲首先对国有财产 构成贪污罪的实行犯 再者对乙的诈骗行为构成帮助犯 再看乙 乙是贪污罪的帮助犯【因为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只能构成帮助身份】 是诈骗罪的实行犯 两个人的罪名:甲 【贪污罪实行犯 诈骗罪帮助犯】 乙【贪污罪的帮助犯 诈骗罪的实行犯】 想象竞合择重选择 所以 甲在这里判 贪污罪实行犯 乙判诈骗罪实行犯 【在这里 疑点 案例一 不构成贪污罪 案例二构成贪污罪 案例一 民政局职员只是辅助身份申请 但是社保并不是把民政局支出 也并没有侵占 盗窃 诈骗民政局的侵害行为 都是对第三方社保局进行欺诈 所以是诈骗 案例二 是内外勾结 一起诈骗 有所获利 所以存在一个身份关系问题 可以情景感受一下 两个的区别 因为这个保险经理向上级也是进行了欺骗 牟利行为 诈骗自己单位里的财产】
案例三 村民甲想非法获取民政局的补助款 与民政局长乙串通 由甲负责虚构材料 上报 局长乙明知虚构仍然批款【不属于诈骗 上级知情】 乙事后并没有参与分赃 局长乙构成贪污罪 村民甲构成贪污罪共犯 【跟案例2不一样的地方在于 诈骗不成立 所以只有贪污一个罪行】#夹心的思维后花园#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