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淇淇开撕白鹿#从创作风格上讲,蒙淇淇当然懂市场,她的表达是强刺激、强冲突、强口号,恨不得第一秒就让观众知道谁可怜、谁可恨。
但林导的剧不是这个路数。
林导的长剧表达更依赖留白、铺垫、人物关系的慢慢发酵。看过《莫离》的人其实能感觉到,这部剧真正打动人的地方,不是短视频式的爆点,而是细水长流的情感回潮。
所以这里真正可能存在的,并不是如她所言的“谁被谁压迫”,而是创作方法、审美系统、项目方向之间的不匹配。
如果原团队确实付出了劳动,却没有得到应有署名和权益,那当然应该依法依规争取。创作者的劳动应该被尊重,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
但请把矛头对准真正的责任链条!
合同问题,找合同主体。
署名问题,找署名约定。
项目决策问题,找真正有决策权的人。
剧本使用问题,拿出文本比对和证据链。
不要把一个演员的名字拎出来当流量引线,更不要趁她现在舆论受限,就把所有复杂问题都往她身上扣。演员不是项目里所有决定的总开关,更不是每一次编剧调整、署名争议、剧本方向变化的天然责任人。
如果一个问题最后只能靠挂白鹿的名字才能炸起来,最终演变成一场消费公众对“流量演员”“资本压人”天然情绪的流量叙事,那就别装作自己是作为创作者去维权。
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把专业问题情绪化、把行业问题饭圈化、把无辜演员靶子化的玩法。
创作者的权益应该被看见。
但无辜的人,不该被拿来祭旗。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