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如果一个制作方拿着一个项目,磕了一个导演,导演和编剧开会几次,后来码演员,演员觉得剧本不行,但是又很满意导演,制片方愿意重新找编剧改本子然后继续找这个演员合作(我不确定白鹿方是否对剧本有异议,但是我觉得有异议没有任何问题)这能怪演员换掉编剧??演员一定要对剧本没有任何异议?还是要因为一个剧本否定掉这个项目的一切,哪怕制片方愿意修改也坚决不接受?(制作方换掉编剧后按贡献度给了钱署了名,对方深知自己打不赢官司所以利用舆论,甚至知道自己不正确的行为还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工作,但是这波黑流量必须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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