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网上反映一水泥经销店有残障人员长期从事搬运作业的情况。
经初步调查,该残障人员系外市村民丁某某(男,66岁),约二十年前到臧村镇刘庄村,后与水泥经销店经营者安某某(男,57岁)同处居住,为其干活。
他只是身体有残疾,最基本的人权还是有的,在不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情况下,被“送“给水泥店老板为其无薪无保的干活20多年,看到大爷说想回家,我眼泪都出来了。太可怜了,想想20年啊!天天如此,孤苦伶仃,疲惫不堪!
公安机关对丁某某开展DNA信息,目前已找到其亲属,受了20多年的苦,希望老人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警方回应残障老人无薪扛水泥20年# http://t.cn/AXXFYhnp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