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胡震
26-06-11 06:42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Day 64(2026//06//11)
【客观考点 每日带背】64: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上)
1.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3.公证机构设立需要有(2 名)以上公证员,公证员年龄在(25 ~ 65)岁之间。
4.公证机构由其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
5.公证机构在(县级)以上区域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6.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3 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 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7.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除(公证)外,还包括(登记),(提存),(保管) 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口诀】“寄存一包鞋子”。
8.公证申请受理的条件为:① 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②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③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④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机构(管辖)。【口诀】“无利饭馆”。
9.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 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可以终止公证。
10.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逐级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司法部)任命,并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考# #法考超话# #法考客观题# #法考客观题超话# #法硕# #法硕超话#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