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军[超话]# 请教各位大神一个增值税预缴问题,同一个地市不同区,A区是C房地产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B区是C公司拍卖取得的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C取得土地及构建物要给转让了,没有任何建设施工,买了就卖了,按照政策2026年14号文,是属于销售不动产需要在土地所在地B区税务机关预缴5%增值税,预缴申报应该怎么做,在B区大厅选预缴申报里面的销售不动产填写金额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产应该在机构地预缴,但是这个不是销售房产的业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预缴只能带出来出租不动产的选项。税率也都是3%,没有5%。有没有办过预缴业务的朋友指导一下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