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关碾房村王二窑子砂石料场露天堆放扬尘污染
经当地过往村民多次举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关碾房村王二窑子村(东北方向600米左右)有一处违法违规大面积露天堆放砂石料、碎石、物料加工场地,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
一、现场的违法违规事实:
现场大面积砂石料、碎石完全露天堆放,无密闭围挡、无覆盖防尘网、无喷淋降尘设备,装载机装卸、货车倒料全程无抑尘措施,作业产生大量扬尘漫天扩散;场地地面未硬化,车辆通行带起持续性粉尘污染。
紧邻基本农田与居民生活区,砂石料场一侧直接连片绿色农作物耕地,另一侧贴近村落民居,重型货车、装载机全天候进出作业,无隔音降噪、隔离防护设施。
大型自卸货车频繁往返场内,空载、重载车辆碾压土路,砂石渣土沿途遗撒,进一步扩大粉尘污染范围。
二、对周边居民、农作物造成的实际危害:
持续扬尘导致居民长期吸入颗粒物易引发呼吸道疾病,老人、孩童、慢性病患者受害尤为明显。
装载机、重型自卸货车长期作业产生高分贝机械噪音、倒车鸣笛,干扰居民正常休息、起居,严重影响居家生活。
粉尘沉降覆盖农作物叶片,堵塞植物气孔,阻碍光合作用,造成玉米等作物长势衰弱、叶片发黄,降低粮食产量与品质。
三、该行为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石灰、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料堆场未落实围挡、覆盖、喷淋防尘措施,露天堆放产生扬尘污染的,生态环境部门可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整改责令停工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工业、货运机械紧邻居民区无降噪防护,超标噪声扰民,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管控要求。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砂石开采、加工、储运企业必须落实场地硬化、喷淋、密闭围挡、车辆冲洗、渣土覆盖等全流程抑尘措施,该场地全部未落实。
四、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失职失责:
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部门日常巡查缺位,长期放任该区域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监管不作为,存在失职失责。
五、恳请上门实地核查:
恳请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取证,依法查处违规堆放、污染环境相关问题。
六、要求涉事场地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核查期间责令砂石装卸、禁止装载机、自卸货车开展转运、装卸作业,切断扬尘污染源。
全部砂石、碎石料堆全覆盖加厚防尘密目网;沿料堆搭建高于堆体的封闭式防风围挡;
场内全线布设喷淋降尘系统,车辆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出场货车车轮、车身冲洗干净,车厢砂石全覆盖密闭运输,杜绝车辆通行起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