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国事
26-06-11 13:1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邻居目睹鹅腿阿姨工作坊人被带走#

大概是之前的虚假报道让媒体人胆战心惊。这一次,媒体记者还真的来了趟实地采访,而且蹲到了凌晨3点。

“鹅腿阿姨”叫陈秀凤,她前几天公开声称:鹅腿在十五年前就断货了。那么她23年开始接受的采访都成了假新闻。

而她的行为不仅已经违法而且涉嫌刑事犯罪。

按照每天最多200个,每个16块钱的价格来算的话,就算不用每天出摊,这15年来陈秀凤用鸭腿冒充鹅腿的营业额也就是涉案金额超过了1千万。

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300万的房租以及其他成本。

目前看来,消费者大多都对陈秀凤报以好感和同情,向陈秀凤索要民事赔偿的人可能不多。

但是,陈秀凤的行政责任估计跑不了。

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除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外。还要并处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更为严重的是,她还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经营者以假充真、累计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即可构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陈秀凤是否构罪,最终还要看办案机关的侦查。#律师说法##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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