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献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本市献血的公民(以下称本市献血者)有优先用血的权利。”若我本人在本市献血,我的配偶、父母、岳父母能否因此享受优先用血权利?权利可惠及本人和亲属,那有无户籍、次数等限制?】#微访谈# [ 徐茹怡 ] 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本市将积极探索和制定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相关政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健康上海12320
26-06-11 14:05 微博认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