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豌豆
26-06-11 14:18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鹅腿阿姨售卖鸭腿情况通报#】
北京法院判决:将鸭肉冒充鹅肉制作成“烧鹅”销售,销售金额29万余元,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某、伍某某于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在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沃尔玛超市宣武门店内经营“新口味”港式烧腊期间,将鸭肉冒充鹅肉制作成“烧鹅”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被告人潘某某、伍某某于2019年5月16日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伍某某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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